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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第3/4页)
一掌打去,将那女孩的头按进巨大的生日蛋糕里。然而自始至终她都很平静,好像打高尔夫球一般平常。 在流狼的日子里,她不允许我与任何女性讲话,离开她视线不允超过两小时…老天,这些我都做到了!我是怎么做到的啊!她很早就把我的名字刻在了身上。有一天,经过几乎没有尽头的长吻后,她忽然解汗衣裳,露出我的英文名字,她亲手用刀子在皮rou上到了这些字母,又用蓝色的颜料浇在上面。 我望着,发了愣。 她平静地说,听人说,刺青是用针,我想针太细,就用刀尖,刻完了,没有上药就把蓝颜料浇上去,很痛,流了很多血,但是也成功了。 我怔怔地望了她很久,说不出话。 她笑了笑,情绪变得有些激动地说:“我爱你!只要我的躯壳活一天,你的名字就永远活在我的rou体里。即使我死了,也有它陪伴,除非我的血干了,rou毁了,今生你的名字与我的身体不会分开,来世我的记忆中依然存活你的名字。”然后她静静地流泪,静静地说,我为什么这样爱你!是什么让我这样爱你! 这个时候的她,令我想起古希腊瓷瓶上的一幅画像,一座庄严而神圣的雕像。 当我蓝色的名字在她rou体中结出疤痕,深深根植下来的时候,我已不再属于那个名字了,我的爱急速冷却。 我应该提出分手,但总做不到,我只得对自己说,再等等看吧,再等等,这样一等就是一年。 有许多原因让我开不了口。 文姐其实是个不幸的孩子,父亲早逝,不久她随着母亲改嫁。她的继父相当富有,在华尔街拥有一家银行,一家珠宝行以及一幢商厦,但这样并不代表她就能有幸福的生活。他们父女在很多情况下,都不能相处得很融洽。她从小就是极叛逆的孩子,违背继父的一切旨意是她最初的反抗方式。到后来,她进行更恶劣的破坏。她曾把家里一切砸坏然后跟我去流狼。 她是一个处事极端的人,也许就是这样,她对我的爱也是极度的强烈,几乎让人承受不住,但她又是个安静的人。越愤怒,就显得越平静,外表仿佛冷冷清清漠不关心,实则坚定如磐石——一旦她将愤怒表现出来,会变得十分可怕,这在以后我就感觉到了——但我知道这是她武装自己的方式,她只是一个灵魂深处孤独的女子。我深切地同情她,何况我曾经那么喜欢她,何况她为了爱做出了很大的牺牲,我有何脸面说出要跟她分手的话。 后来我不仅没有远离她,反而与她更走近了一步。 还是我父亲造成的。这个倔强的老头,按中国老掉牙的传统方式为我定了婚约,而对方女孩姓什么我都不知道。我暴怒了,我发誓不再进这个家门一步。 我闪电般地与文姐开始了同居生活。我不否认,在这种情况下她成了我反抗的工具,成了我耀武扬威的资本。 可是我的爱情已经变质,柴米油盐、家庭琐事更加速了它的腐烂。 我们频繁争吵,她说我变了。不,我没变,变的只是对她的感觉。 她会像暴风雨一样袭击我,然后又会在我怀里哭着睡去。她咬我、掐我,同时也吻我。有时气过度她不仅不再殴打,反而与我亲热,现在想来,那种变态生活,我只想呕吐。 这样像疯子一样过了一年,我不顾一切地抛弃了她。为了消除我的负罪感和摆脱她的纠缠,很长的一段时期,我过着放荡的生活。以我的条件,找女孩子很容易,我尽可能沉迷在酒色里,不管任何事情。一年多时间里,我记不清有过多少女人,她们有着不同肤色,不同身份,来自不同国度。 文姐像疯了一样用各种手段对付和我在一起的女子,有几次险些伤人性命,但我已走进惊涛骇狼之中,不再回头。她停止了一切暴力,求我回到她身边。有好几次我拉开房门,却看见她跪坐在门口,像一尊石像…我铁了心要离开她,无论怎样,我不要继续受她的爱的奴役。 终手,她使出了最残酷的撒手锏,她开始绝食,并且自残,整整六天,她滴水未进,用刀子将全身划得体无完肤,用烟头在身上留下一串又一串伤疤。她昏死过去被人发现送进医院里,一醒来就拔掉手臂上的点滴,嘶叫着煦一天不回来,她一天不会放弃自残! 最后当然是她胜利了。 我见到她时,她几乎已不成人形,但她依然平静。她的姿态让我想起休眠中的火山,熔岩正在她腹中流转,但表面看不出来。她流着泪说:“答应我,再也不离开我,再也不背叛我,我的话,你一定要听…” 我轻轻点了点头,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我们又恢复了恋人关系。 我的父亲忽然把积怨多年的游子接回家去。看到他时我突然发现一直威猛无比、站在峰顶向下俯视、不可一世的父亲竟苍老得如此厉害。他的脊梁已经弯了,广厦万间再也撑不了多久,庞大的家业即将落在我肩上。 为了锻炼我,父亲将远在水方的事业交给我,让我独立去闯。那是他五十多年来创下的第一份事业。 他还告诉我,他不再干涉我的恋爱和婚姻自由,我选择的任何人他都接受,他甚至催促我和文姐结婚。对此,我只能苦笑。 临行前,老天帮了我一个大忙,文姐惟一的亲人——她的母亲因为癌症即将走向生命的终结,她不能抛开母亲随我而去。 十一年来,我第一次获得了自由,呼吸到无比新鲜的空气。 这一年,我已经二十七岁。回想从十六岁开始,我干了些什么呢?我只是盲目地挥霍了青春。 如果没有遇见-,文姐将是我一生惟一的最初的也是最后的故事;遇见了-,文姐仍是我一生最初和最后的故事,但并不是惟一的故事。 洧奂大桥上,风在疾走,二十六岁半的风在我耳边喋喋不休-如彗星一般闪着光芒出现在我面前。 她穿着搞笑的衣服,黑白相间的素条T恤,黑色九分裤,亮黄色夹脚拖鞋。每一样分开来并不难看,凑在一起却让人喷饭。但她依然是美的,不是文姐那种盖世艳华,而是临风玉立,娉婷蛔娜中另透出一种刚健自然、清新出尘。 对风的挑逗,她露出很不屑的表情,反应并不激烈但坚决,像文姐。 从一开始我对-没有特别的感觉,然而后来发生的事证明我们很有缘分。她是售楼小姐,分发的广告传单上联系电话居然是我的手机号码。让律师跟她交涉后才知道,原来是她一时大意写得太潦草被人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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