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meimei的炎夏情事_第一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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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第2/3页)

里的。

    “哎呀,你哪来那么多话。快抽啦。”女孩命令她。

    “好啦,知道了。”随手从一堆牌中抽了一张,看也没看地递给她, “喏,看看我最近会有什么好事呀?”

    女孩时不时地在炎和塔罗牌之间来回看着,眼神煞是古怪。

    被她那奇怪的眼神看得有些毛骨悚然,炎问道:“怎么啦?有什么不好的事吗?”

    “炎,你的真命天子要出现了。”女孩语出惊人地说, “啧啧啧,这张牌说你的白马王子会在最近一段时间内出现。啊,真好。我怎么就老是摸不到这张牌呢。”试了三次都没摸到,这女人一上来就摸到了,好羡慕啊!

    “是吗?”炎兴趣缺缺地说,对于这种占卜什么的,她一向是当玩笑来看的。这只是漫画小说里才出现的无聊东西。

    “相信我,这牌很准的。”看她一脸不信的样子,女孩正色道。

    “好了啦,我相信就是了。”要是她不相信,她又要和她没完没了了。环顾这间斗室,她们在这里也住了四年了,现在想想确实有些依依不舍, “我们总算要毕业了!”

    “是啊。”女孩也有些伤感。

    “来,今晚我们来个一醉方休。为自由干杯!”炎拿起酒杯说道。

    “好,为了明天,我们干杯。”

    “叮——”玻璃清脆的声音,以及被灯光照射而折射出的耀眼光芒,仿佛预示着灿烂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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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称为世界金融中心的纽约华尔街,虽然只有短短的五百多米,但是这里却是世界的金融中心,也是冒险家的乐园。这条街上到处矗立着高耸的大厦,其中有一幢50层高的大楼,在诸多华丽辉煌的大厦中显得非常朴实无华。但是,这幢大楼所属的“凌云”公司,却是近期在华尔街迅速杀出的一匹黑马。它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在美国生化科技界占领了一席之地,同时开始涉足其他行业,如建筑、饮食、船运等等,俨然成为了华尔街的商业新贵。而“凌云”的主事者却是一位英裔华人。

    此刻,在大楼顶层的总裁办公室内,一位身形高大的黑发男子站在明亮宽大的落地窗边,双手插在裤袋里,一双美丽如绿宝石的眼睥睨着脚下的繁华世界,仿佛这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中。夕阳的余辉透过茶色玻璃窗的反射照在他俊美非凡的脸上,像铺上了一层薄薄的光芒,更为男子增添了一分神秘和优雅,而他的神情显得悠闲而轻松。

    “总裁,詹森先生来了。”一道温柔的女性声音在偌大的办公室里响起。

    “让他进来。”男子的声音磁性优雅又不失威严。

    几秒钟后,黑色的桃心木门被打开了,一个身材高大健美、金发碧眼的男子倚在门边不正经地打着招呼: “嘿,老大,我来了。”

    男子转过身看着这个好友兼属下詹森-亚德森,口气平静地说: “你又迟到了。”身为他的老板他不是不生气,实在是对这种情况习以为常了。说话的同时,男子走到沙发上坐了下来。

    “老大,别这么小气,难得你到纽约来一趟视察公司,就让小弟我休息几天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想想看你不在的日子我一个人是多么的痛苦和难耐,没有娱乐、没有美女,只有那堆无聊枯燥的文件。唉——”长长的一声叹息后,詹森眨了眨眼,淘气地抛了个媚眼给男子。

    天知道他们老大的生活有多痛苦!他可不像老大,能把工作当做娱乐享受,完完全全的工作狂一个。他的生活需要各种色彩去点缀,这样人生才有意义,不是吗?所以,每次当老大来纽约公司进行例行的评估工作时,他就可以“偷得浮生半日游”了。是这样说没错吧?詹森记得他的一位学中国文化的女友是这么教他的。

    “是吗?”男子微笑了一下,那笑容让他显得更加的俊逸无俦,绿眸中闪过一道不易察觉的光芒。

    “雷,拜托你不要笑得这么迷人,好不好?”上次雷这么微笑的时候,他就被委任为公司驻纽约地区的负责人,这次不知道他又要倒什么霉了?

    别人以为他是功成名就,谁知道这其中的辛酸哪!呜…谁让他自己倒霉,和雷成为朋友,结果就被他吃得死死的。这小子一个高兴或不高兴,都会有人倒霉。希望他这次不会那么惨。

    “我今天要回中国。”雷拿起桌上的酒杯,浅啜了一口后说。就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似的。

    “哦。啊——什么?你今晚要回中国?!”瞪视着眼前一派悠闲的男子,詹森大叫。这么重要的事现在才说,他刚刚和新结识的名门千金约好今晚共进晚餐,这下全泡汤了。

    “你走了,这里不就只有我一个人了吗!”詹森顿时哭丧着脸,这样的话,他好不容易脱离苦海几天,又得回到那连睡觉的时间都不够、更别提什么交女友的日子了。

    “你是公司的总经理,当然由你来管。”笑容如同春阳般和煦暖人,雷愉悦地看着自己的好友兼部属痛不欲生的样子。就是该这样,这才对得起那些他自己在公司工作而詹森却逍遥自在地游戏花丛的日子嘛。

    “你——”这家伙自己喜欢工作,就要他也成为工作狂吗?他可不想活得这么无趣。詹森不满地撇撇嘴,却没胆再说下去。要是真惹火了雷,到时他一个六亲不认,把“凌云”都扔给他,那他岂不要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不过,不得不说他很佩服雷。在两人还是哈佛大学的学生时,当时“凌云”是由雷的父亲创立的,规模不大。由于他父亲的身体不好,没多久就去世了,雷的大哥不喜欢从商,所以公司就交给了雷来管理。在忙公司业务的同时,他的成绩仍旧非常优异,更不用说那期间他还修了麻省理工的硕士学位。而今“凌云”在他的领导下,公司的规模日渐扩大,在欧美各地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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