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青梅_第三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三章 (第2/3页)

得发狂,镜片下的双目狠狠瞪着她。“你不怕男朋友吃味?”

    没有一个男人能容忍自己的最爱去吻另一个男人,他无法想象他若不在现场她会去吻谁。

    光是这么想他就很想杀人。

    “我哪来的男朋友,而且我爱吻谁就吻谁。”不过是两张嘴贴在一起嘛!然后心跳加速罢了。

    心头涌上一阵喜悦,他故作淡漠的一睇。“你会没有男朋友?”

    此言像在讽刺她长得这么美居然没有男朋友,肯定是她有问题。

    “喂!你少用暧昧的眼神瞄人,我非常正常没有同性恋倾向。”不交男朋友犯了哪条法?

    她喜欢清静不行吗?

    “很难理解。”他指的是她公然和另一名女子“出双入对”并且拥吻。

    就说会被“夏小姐”害死,一世英名全毁了。“她有病我管得着吗?不然我干么吻你给她看。”

    同性恋?双性恋?三角习题?

    明天报纸上的头版绝对会出现这几个标题,而她逃不掉的荣登必然女主角宝座,这是“夏小姐”的阴谋。

    她太卑鄙了,不配当个母亲。

    不过,她是好演员,完美演出不用彩排,顺利的为自己造势增加曝光率,以她为主的话题至少会在影剧版发烧一个礼拜。

    宋沐风身一倾的盯着她的唇色。“颜色淡了些,我帮你加深。”

    “嗄!什么意…唔…思。”

    突然放大的脸孔叫她一时傻了眼,来不及深思话中含意就先失声,含化在纯阳刚的男性口舌之间,嗯嗯唔唔地蹦不出下文。

    “没人瞠大眼睛接吻,你到底在瞪我还是监视我吻得好不好?”害他笑爆了肝脾吻不下去。

    罪恶感呀!

    沈恋梅慢半拍的闭上眼,之后忽觉不对连忙张开眼,适时推开他靠近的狼吻。“你吻我!”

    用后知后觉来形容她不足为奇,哪有人被吻了好一会儿才惊觉自己吃了亏,省了慌乱的直接手指一比加以控诉,脸反而不红了。

    这叫负负得正吧!一吻抵一吻互不亏欠。

    “我是吻了你。”利息。

    “你这人有没有羞耻心,怎么可以随便乱吻人。”不知道口水里有多少细菌需要消毒。

    宋沐风左手食指往上一推镜框,像是听了一则笑话。“我记得是你先吻我的。”

    “那是…呃!那是…那是临时起意的意外,你记那么牢干什么?”她也吻得很委屈。

    “没办法,我这个人一向很小心眼,不让人占便宜。”她除外,但他不会告诉她。

    **

    六年前那场旅行改变了宋沐风的一生。

    轻装简从的他一路由日本、环球旅游到台湾,原本预定以单车环岛一圈再前往越南、柬埔寨,最后去泰国看场人妖秀再回美国。

    岛国的热情和风情叫他流连忘返,短短的两个月根本不够,但是他仍尽量的利用时间去发觉不一样的美景。

    那一天,是他停留在台湾的最后一日,出发到机场前骑着单车去买了一份刚出炉的披萨,压低的棒球帽和身上的运动服像极了披萨店的制服。

    披萨盒尚未掀开大快朵颐,身后突然伸来一只贴着蝴蝶图样的手,问都不问一声地拿了就走,当他是送披萨的小弟。

    依他的脾气哪肯善罢甘休,楞了一下反手抓住“小偷”肩头欲讨回公道,但是他的呼吸在下一刻停住。

    称不上是少女杀手,但有过的女人也不在少数,身为蓝天集团未来的继承人,他要女人有何难,多得是自甘荐枕的拜金女、千金小姐。

    优渥的环境宠坏了他吧!有一段时期他是放荡些,只要姿色不赖、体态优美的长腿美女绝不放过,来者不拒地玩着成人游戏。

    反正是你情我愿的男欢女爱,在美国开放的环境下,性和吃饭、喝水一样普通,看上眼不妨来场激战,下了床互不相识。

    过尽千帆皆不是,伊人在***阑珊处。

    初时一见她,他脑子里霎时一片空白,半晌挤不出半丝声音,像是被一道急雷狠狠劈中,呆立不语的注视着将近一百七十公分高的清丽少女。

    若非她忽地惊呼忘了给钱,恐怕天崩地裂、海啸狂卷也难以唤回他迷失的神智。

    头一回他发现失去宋家大少爷光环的自己价值是三百元,其中一块钱是小费,整付不用找,刚刚好是传他手上失踪的披萨价钱。

    从那天起他就不再是自己,不管家里如何催促、威胁就是不肯回去,生根似地种在台湾这块土地。

    他知道他的世界颠覆了,由不可一世的世家子弟跌落平民百姓家,不依靠蓝天集团的金援自行创业,于是乎有了星光企业。

    星光,代表微不足道。

    无法与日月争辉。

    她有太阳的热情、月亮的明媚,小小星光只能坚守星空,凝望着日与月的光芒带来温暖,聊慰近在咫尺却遥不可及的孤寂。

    化身披萨小弟是他唯一能接触她的机会,六年来不间断地以不亲不疏的态度出现她左右,他的心因一吻而生了波动,再也不甘蛰伏。

    “当我的女朋友吧!”

    翼手龙飞过头顶都没能让她那么惊讶,沈恋梅的眼中反映出他的急切,他苦笑地伸出手阖上她掉了的下巴。

    “这年头疯子特别多,走了一个又一个。”她喃喃自语地当没听见他的声音,径自往忠孝东路走去。

    她要去庙里求个香火袋保平安,以免老是遇上疯子。

    “听清楚了,我要你。”是一生一世,至死方休。

    沈恋梅反应迟顿的喔了一声。“先生,你挡住我的路了。”

    “宋沐风,沐浴在微风中,你未来的依靠。”微风缕缕,轻巧的拂掠她的人生。

    “幸会,幸会,我是沈恋梅,再见。”她根本没把他的宣示放在心头。

    常被搭讪养成的习惯,她太明白自己的长相所带来的杀伤力,老是有不怕被谋杀心、肝、肺的义勇军自愿冲锋陷阵,她的回答一律是十一个字让人家锻羽而归。

    所以她不常出门,而且讨厌逛街,拥挤的地区她绝对会避开,没兴趣参加所谓的联谊和聚餐,独来独往不受拘束。

    若非她住进联合女子出租大厦,认识了十一位和她个性相近的住户,否则她几乎是个没有朋友的人。

    “现在说再见太早了,我们去约会。”一旦他下了决定便无转圜的余地。

    就是要她。

    “约会!”

    “用不着大惊小怪,男女朋友交往中的约会是必然程序。”宋沐风说得有点冷血,故意显出蛮横的霸性。

    “谁大惊小怪了,我们几时成了男女朋友?”怎么没人知会她一声。

    她不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