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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第1/3页)
第七章 中原标准时间十一点正,微风吹开了窗帘,让窗外的阳光洒进,一圈圈的金光点点落在床上那张粉嫩的娇颜上。 床上人儿感受到刺眼的光线,轻吟出声,不耐地翻了个身,盖在曼抄身躯上的薄毯就这么滑到地板上,露出了大半春光。 不敌阳光刺眼,那一对惺忪睡眼不情愿地睁开,半梦半醒地瞄着墙角一堆残骸,很眼熟,看起来有点像她昨天才新买的闹钟… “我的天!”床上的人儿惊叫一声,立即弹跳起来,俐落的身手与前一刻慵懒如猫咪的娇态判若两人,穿衣、洗脸、刷牙、梳头,尽在粗鲁的动作中完成。 梳妆台镜子里,映照出她娇滴滴的脸蛋,七分醒的大眼睛顾盼迷人,总是闪着迷糊又可爱的光芒,谁会相信依然白泡泡、幼咪咪的她,已经二十九岁了。 “要死了!快赶不及婚礼啦!”汪采湘抓了皮包,便往门口冲出去,马上拦了一部计程车。“碧晶饭店,谢谢。” 她从皮包里翻出随身镜子,从来就不喜欢化妆,所以粉饼或眼影之类的就免了,补了个亮粉色的口红,便大功告成了。 今日是文俊扮哥结婚的大喜之日,要是错过了,老爸老妈不把她骂死才怪,文俊扮哥也会抱怨。 她和大自己五岁的文俊扮哥自幼便是感情很好的邻居,爸妈就她这么个女儿,自然也将文俊扮哥当成自己的儿子般疼爱,今日他的婚礼等于是两家的大事,爸妈昨儿个便北上投宿在饭店,知道她有赖床的习惯,所以也劝她一块住,但她宁愿睡在自己的小窝,比较舒适。 新娘子是文俊扮哥大学时期的学妹,她见过一次,眉清目秀、文文静静的,配文俊扮哥刚好。 计程车驶入市区后便缓慢下来,台北市很少有不塞车的时候,尤其是周休二日,她观察了下路况,再瞄瞄手表,饭店就在两个红绿灯之后,但时间也迫在眉睫,所以她决定实行备用方案,直接请司机停到路边,付了钱后便下车。 所谓备用方案便是…冲! 她对自己的脚力很有信心,赖床赖久了,跑步的速度也会变快,这是多年来训炼的成果,即使穿着高跟鞋亦不受影响。 一路冲到了饭店,正好赶上婚礼,她用最快的速度整理仪容,拨顺凌乱的秀发以湮灭睡太晚而火速冲来的证据。布置华丽的喜宴上,两位新人才刚刚就定位,她也是,不着痕迹地在老妈旁边坐下。 汪母白了女儿一眼,低斥道:“又睡过头了?” “才不,是打扮花了点时间,妈,您今天真美耶!”她甜甜地笑道,意图粉饰太平地转移老妈的注意力,最好的方式就是赞美她。 “油嘴。”没有女人不喜欢别人赞美她年轻美丽的,汪母虽表面上叨念她,心下还是很高兴,忍不住向女儿炫耀自己昨天去百货公司瞎拼的战利品。“瞧我这首饰和身上的行头,都是去世纪百货公司买的,逛了一整天哩,回去可以向张太太、李嫂子她们炫耀,肯定让她们羡慕死我了!” 母亲口中的世纪百货公司,是上个月才开幕、位于大台北信义商圈中心的商场大楼,外观独特的建筑及创新前卫的内部设计,曾引起电视媒体争相报导;除此之外,它最受到瞩目的就是引进三百多种国内业者未曾代理的服饰精品,专家预测,世纪百货公司大胆的创举将带领起东亚一股流行风。 开幕当天万头攒动、盛况空前,而汪采湘因为一来没有赶流行的兴趣,二来讨厌人挤人,所以在家里睡大头觉。 “爸呢?” “帮王伯伯他们当总招待,不知忙到哪儿去,喔有了,在对面。” 汪采湘寻到爸爸的身影,朝他挥了下手,便和mama两人一块在位子上静静观礼。 台上的主婚人向宾客介绍两位新人的家世背景,以及如何认识、结缘到决定厮守终生的过程,台下的人则频频打量这对璧人。 文俊扮哥身着一袭白色西装,里头配上暗红色的衬衫,形成强烈的对比,将斯文尔雅的气度及修长的身材衬托得更为出色。采湘观察到婚礼上有不少年轻女子对新郎露出欣赏的目光,同时惋惜又少了一个单身好男人,她了解那感觉,一如六年前自己的心境。 文俊扮哥曾是她少女时期筑梦的白马王子,也是她成年后倾慕的对象,但现在… 望着礼坛上儒雅斯文、浑身气度不凡的他,汪釆湘心中竟没有可惜跟遗憾,只有祝福。 王母看着从小和女儿一起长大的文俊,不禁叹了口气。“条件这么好的对象,你怎么会放过?可惜哪!” 汪采湘低声提醒:“小声点,会被人听到的。” “如果可以挽回这个局面,妈愿意更大声点。” 母亲的话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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